南通市通州区水务有限公司 余氯仪采购项目
2023-08-2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南通市通州区水务有限公司余氯仪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南通市通州区水务有限公司余氯仪采购项目已经批准实施。项目所需资金来源是公司自筹,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二、项目概况: 1、项目规模:余氯仪采购,具体见报价清单。 2、质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及国家强制性标准,规范。 3、供货时间:确定为中标人后25日历天内并负责安装调试到位。 4、供货地点:南通市通州区。 5、最高限价:人民币2.6万元。 三、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国家有关部门、省级有关部门、南通市有关部门、通州区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或列入不良行为和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 4、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中的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若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保证金一律没收,且后续不得再参与同类产品的投标活动,记不良行为并网上公示;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招标资料的获取及费用: 1、投标人通过“南通市通州区水务有限公司网站”→下载招标公告及文件。 五、答疑 1、投标人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应当在2023年8月29日17:00前向招标人提出询问,招标人将在2023年8月31日17:00前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三日内作出答复。 3、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的,投标人可以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者异议,招标代理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就招标人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9月4日14时00分前,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9月4日14时00分前,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通市通州区水务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南通市通州区希望路18号,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网上下载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等招标资料,与纸质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项目的评标办法:最低投标价中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八、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元(现金)。 九、开标时间为:2023年9月4日14:00。 十、本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8月22日-2023年9月4日14:00。 十一、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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