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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通州区水务有限公司台式浊度仪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资格后审)
2025-07-15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南通市通州区水有限公司台式浊度仪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南通市通州区水有限公司台式浊度仪采购项目已经批准实施。项目所需资金来源是公司自筹,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南通市通州区水务有限公司浊度仪采购项目

招标内容:采购台式浊度仪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

项目地点:南通市通州区。

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25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服务质量符合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及国家强制性标准,规范。

最高限价:人民币2.77万元。

、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必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产品授权销售证明进口设备需提供投产品的进口入关证明

3.授权委托人(如有)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或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如有)缴纳的20254月至2025年6月任意1个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企业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此项不需提供);

4.投标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中的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若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保证金一律没收,记不良行为一次并网上公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费用

投标单位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获取费用:免费。

五、答疑

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核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在2025年71717:00前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如在规定时间未提出询问的,视为投标人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核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标书有可能被拒绝。

2.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或补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招标答疑、澄清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招标答疑、澄清要求回复,招标人都将予以澄清、修改或补充,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2025年71824:00前通过“南通市通州区水务有限公司”网站发给所有投标人。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为准。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725930前,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通市通州区江海圆融汇1号楼16楼1610开标室,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网上下载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等招标资料,与纸质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项目的评标办法:最低标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元(现金)。

、开标时间为:2025年725930

十、本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715—2025年725930分。

、发布公告的媒介:南通市通州区水务有限公司http://www.tzzls.com/。

、联系方式

  人:南通市通州区水务有限公司

    址:南通市通州区银河桥下

  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18605136022

2025年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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