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标须知 (一)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站(http://www.court.gov.cn)、“信用交通”网站(http://credit.mot.gov.cn)、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http://credit.customs.gov.cn)等渠道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失信名单、失信企业名录);未被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网站(http://www.chinasafety.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等渠道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等渠道列入不良诚信记录;未被国家税务总局网站(http://hd.chinatax.gov.cn/xxk)等渠道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等渠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5、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投标费用 投标单位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内容、澄清和修改 (一)招标文件的组成 1、招标公告 2、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 5、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对招标活动事项由疑问的,应以书面形式提出询问或疑问,未在规定提出询问或疑问的,视同投标人理解并接受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并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招标文件的询问 13日17:00前向招标人提出询问,招标人将在2023年1月13日17:00前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23年1月13日提出,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法定异议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招标环节的全部异议。异议书必须包含被异议项目名称、招标公告(文件)发布时间、异议事项、证据材料、法律依据(具体条款)、异议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招标人只接受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异议,不接受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异议。异议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受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必须附法定代表人针对当次异议的授权。 4、招标人可能在2023年1月16日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如澄清或修改时间晚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人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并以网上发布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三)招标文件的修改及澄清 1、在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招标人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2、招标人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 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南通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标文件、报价标文件 资格审查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022年9月至2022年11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如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此项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商务技术标文件:请各投标人严格按照本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商务技术标的打分内容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 报价标文件: 1、投标函。 (二)投标人应当使用本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表式,表式可以按同样格式进行扩展。 (三)投标报价 1、本项目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 2、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为报价的货币单位。 3、报价表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必须经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授权人签署。 4、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报价表(报价单)内容与投标文件技术响应中内容明细不一致的,以报价表(报价单)为准; (2)投标文件中涉及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报价单)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当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5、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需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进行报价。投标人任何漏项、漏报、少报、错报所产生的后果,均由投标人承担责任。投标单位的报价为完成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费用。 7、本次招标设最高限价,总价、单价均低于最高限价的为有效报价,否则为废标。 8、本次招标项目商务报价仅为一次报定商务价格,一旦中标即为成交价。 9、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未列入项目的价款,将被视为已包含在其他项目中;投标人明示未列入的报价项目,将被视为主动让利或优惠,一旦中标将来不得以此为由主张任何补偿或索赔。 (四)投标担保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3000元整(现金),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按不符合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3、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现场退还(无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署合同后无息退还。 4、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经评标委员会核实后,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 (3)中标人未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 (五)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向招标单位提交三份纸质投标文件(包括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标文件、价格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并在(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标文件、价格标文件)封面上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标文件、价格标文件)封面上还应注明项目名称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标文件及价格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1份:投标单位需将所有完整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标文件及价格标文件)正本扫描后导入U盘中(必须为加盖公章的正本扫描件),U盘装入密封袋提交,密封袋上应注明项目名称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2、投标文件正副本均应使用A4纸统一装订,且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按要求在投标文件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由委托代理人签字。 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修改是根据“招标文件修改通知”的要求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明显笔误必须修改的。不论何种原因造成涂改、插字和删除,都应由投标文件签署人加盖印鉴。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标文件、价格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这四部分必须分开单独密封;“正本”或“副本”可分开密封,也可统一密封;所有封袋上都应写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注明“资格审查文件”或“技术标文件”或“商务标文件”或“电子投标文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二)投标截止期 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指定地点并在登记表上签字。招标人在接到投标文件时将投标文件注明收到的日期和时间。 2、招标人可以按本文件第(七)条规定以修改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的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3、超过投标截止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给投标人。 4、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三)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期以后,不得更改投标文件。 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文件第一、二条规定的要求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密封袋上应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3、投标截止以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开标、评标、定标 (一)开标 1、开标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2、法人代表人或受委托人须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开标会,并出示身份证原件后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或招标人委托的监督机构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项目负责人姓名和其他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内容。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与标志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退回投标人。 4、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将当众予以拆封、宣读、记录。 5、在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予以密封和标志的; (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书未加盖投标人的企业公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 (3)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5)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二)评标 1、评标工作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组织进行。 2、评标标准与方法:综合评估法。 (三)投标文件的澄清 1、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的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时,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四)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若发现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六)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 (七)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并按前条规定作无效标处理: 1、投标文件没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印鉴; 2、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4、投标文件载明的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5、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6、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7、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 8、未按明细报价一览表格式报价的。 评标委员会根据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八)评标和定标将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前完成。不能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前完成评标和定标的,招标人将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将给予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 六、授予合同 (一)中标 1、确定中标单位后,招标人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不按前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二)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中标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合同总价款的10% 。 2、在中标通知书发出签收后30日内,中标人凭“中标通知书”和已经汇至招标人账上的“履约保证金”凭证,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3、中标人按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服务任务,通过招标人考核并提交合同约定的资料后,招标人一次性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4、由于中标人原因,在签订合同后出现不按合同履约的情况,招标人有权将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并不予退还,同时采购人亦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还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合同签订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依据中标通知书及投标文件、标准合同文本订立合同,招标单位保留根据需要对合同文本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的权利,投标人必须对招标单位合同文本的修改完善认可。 (四)双方签署的合同文件应自签字后7日内送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三章 评标办法 一、资格评审标准: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投标申请人具备 的条件或说明 | 1 | 法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的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并提供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企业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无需授权委托书,请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检查有效性 | 2 | 营业执照 |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真实有效 | 3 | 执业证书 |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真实有效 | 4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注册会计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真实有效 | 5 | 备案证明 | 真实有效 | 6 | 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 | 委托代理人(如有)、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和投标人为委托代理人(如有)、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22年9月至2022年11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如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此项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 相关凭证真实有效 | 7 | 投标声明函 | 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 检查有效性 | 8 | 备注:上述(1)~(7)中任何一条不符合要求 ,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
0(含)的,得7分;40名后的,得5分(提供《2020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百家信息》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