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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湾大桥给水顶管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23-11-08

金沙湾大桥给水顶管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沙湾大桥给水顶管工程施工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通市通州区水务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顶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北侧顺接金霞路,南侧顺接金乐路

2.1.2建设规模:螺旋钢管D630给水管过通吕运河约138M,外设DN1000钢套管,顶管施工,工作井及接收井各一座,沉井施工,DN600对拢两处(包含两端部分管道拆除及安装),[甲供材料及配件范围:螺旋钢管、密封垫、钢法兰、罗栓、阀门井盖等]。

2.1.3最高限价:人民币约384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90日历天(含不可预知的停工、阻工时间,不可抗力引起的延期除外)。

2.2招标范围:上述建设规模中的土方、顶管、工作井及接收井相关施工等,具体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同时需持有安全考核合格B证;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2)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的规定,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的,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并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提供电子证书或未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3.3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1811(含)以后具有类似过河顶管业绩不少于1个,并在该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注:(1)投标单位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不得作为本项目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否则做无效标处理。

   2)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交工验收证书(竣工/交工验收证书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和工程收款单位开具的税务发票或完税证明(每项业绩提供一张能证明业绩工程的发票即可),四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上述四项证明材料未能充分证明上述业绩要求的,则须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指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或盖有竣工图签且图签上签字齐全的竣工图)。若拟投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发生过变更的,则投标人应当另外再提供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的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变更证明,以及该项目业绩属于拟投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证明材料(具体认定方法按苏建建管〔2014〕701 号文件中“工程完成70%工程量前变更主要管理人员的,工程业绩由变更后人员享有”规定执行)。

3)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必须是经过项目所在地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或归集)的,若没有备案或归集,则须由项目所在地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机构)出具证明或提供该业绩中标公示的官方网站(指各级招投标监管网或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链接及截图,否则不予认可。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自 202111 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自 202111 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自 202111 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4)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118日至202311201400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通过“南通市通州区水务有限公司http://www.tzzls.com/”→下载招标公告及文件。

4.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万元整/投标单位(现金)。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112014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入围方式为全部入围,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通市通州区水务有限公司http://www.tzzls.com/网上发布。

9.特别提醒: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2)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通市通州区水务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南通市通州天元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

南通市通州区金通路18号

 址:

通州区润和大厦8

联系人:

王楠毅

联系人:

俞振飞

电话:

0513-86548226

 话:

0513-86516066

2023年118

附件1:金沙湾给水顶管招标文件.docx

附件2:金沙湾大桥给水顶管工程(该工程量清单仅供参考).xls

附件3:金沙湾大桥给水管道工程施工图.pdf